2018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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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统计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18   来源:法规科   编辑:杨慧   点击量:

安阳市统计局

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 面对日趋复杂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迅速增长的统计需求和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安阳市统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各级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社会新变化,以深入贯彻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为核心任务,完善依法统计制度,加强统计法治宣传,强化统计执法检查,用法治精神凝聚统计力量,依法提高统计能力、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有力地推动了全统计工作的健康稳定发展。

一、加强法治组织领导,推进统计依法行政

一是加强对法治工作的整体规划和部署。按照各级对年度统计法治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统计法治工作实际,明确工作目标,确立工作方向,认真筹划年度法治工作。根据省局《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的函》,结合我市法治工作实际和年度工作任务,制定了《安阳市统计局2017年度统计法治工作要点》;根据省局豫统文〔2017〕33、34号文件和安阳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70、71号文件相关通知要求,分别制定了《安阳市统计局2017年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方案》(安统〔2017〕36号)和《安阳市统计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安统〔2017〕37号)等文件,指导全市各级统计部门有效开展依法行政工作

二是成立领导小组。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年初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并将统计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一项统计重点工作提到日常议事日程。为了使这项工作落实到实处,我局专门成立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其主要职责是安排部署全局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召开专题工作会,研究推进依法行政及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三是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为促进依法决策,减少决策失误,提高决策质量,我局制订了《安阳市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并制订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统计局内设机构、县(区)统计部门重大事项需要提请市统计局决策的,可以按程序提出决策建议,由市统计局政策法规科筛选汇总,提出市统计局重大行政事项决策的建议,报分管副局长、局长确定是否进入决策程序,由局长交承办科室承办。局长提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由局长交承办科室承办,启动决策程序,并进行调查研究、广泛论证和征求意见。

二、全面建立和实施双随机抽查机制

根据《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2017年度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明电〔2017〕63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严格按照《通知》中明确的任务安排和时间进度,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一是制定方案。根据统计工作实际,结合《通知》,制定了我局《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随机抽查的对象、随机抽查对象的确定、随机抽查人员的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随机抽查的程序和方式、抽查结果的运用、工作要求和纪律等内容,并按时报送市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是完善相关细节。根据通知要求,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与局普查中心结合,根据今年出入库情况,动态更新了检查对象名录库;结合我局统计执法人员变动情况,调整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今年随机抽查各级的要求,对原有《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进行了完善,细化了随机抽查程序、方法、步骤等内容。

三是健全相关保障。为更好地体现随机抽查,我局专门设计制作了双随机抽查系统程序,将被检查单位和执法人员信息导入系统,该系统具备随机确定检查专业、随机抽取检查组长、随机抽取县区名单、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名单、随机抽取企业名单,并将随机抽查结果生成表格功能,增强了随机抽查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方便性。在安阳市统计局外网建立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专栏,接受群众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

四是扎实组织抽查。严格按双随机规定要求,制2017年双随机抽查方案,局领导办公会确定抽查专业,通过双随机抽查系统确定出检查组长、检查县区、检查人员和检查企业。9月下旬,组织对殷都区批零贸易专业30%企业进行了检查。重点抽查企业2016年统计年报及2017年统计定报中相关统计指标的数据质量情况以及企业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通过双随机工作开展,了解掌握企业数据填报情况,纠正基层单位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企业填报程序、内容等细节,起到了较好的社会效应。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

一是扎实组织全市统计执法培训暨案卷评审会。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统依法统计,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3月2日,召开全市统计执法培训暨案卷评审会。各县(市,区)统计局法规工作主管领导及法规工作人员、市局各业务科室执法骨干参加了会议。会议针对统计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法律文书如何规范、执法案卷如何整理进行了详尽细致的培训。业务培训结束后,组织各县市区法规工作主管领导及法规工作人员和市局各专业科室统计执法人员,根据《国家统计局案卷评审标准》,对照打分表,对全市2016年28起统计执法案卷逐卷进行认真核查、打分和评比,并评出优秀案卷6卷。通过执法业务培训和案卷互评互审,进一步规范了执法程序步骤,提高了全市统计执法人员的综合能力。

二是修订完善了“互联网+政务服务”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根据《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安政办明电〔2017〕87号)要求,积极与省局法规处沟通,结合国家、省、市各级相关文件规定,对我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进行了调整,取消了4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行政处罚取消2项,其他职权取消2项。调整后,目前共有9项行政权力事项。根据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知,将我局权责清单及流程图进行了修改,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室,并在我局外网“推行权责清单公示”专栏进行了重新上传。

三是加强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对国家局2017年“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开展以来,下发的一系列近20部统计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收集、整理,编印《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学习资料汇编》,发放到四大班子领导、县区领导、县区统计局及局属各科室,请各科室认真组织学习。利用局班子会、月度例会深入学习《关于深化统计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和《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的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结合国家局、省局、市局查处的各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学习,使全体干部职工深刻体会到“一个意见两个办法”内涵,进一步增强履职尽责的责任担当;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每季度集中组织领导干部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加强领导同志对统计工作的领导能力。加强机关人员执法能力培养抓住统计执法人员这个重要组成部分,利用业务培训、案卷评审、执法检查等各种时机,组织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7月底,组织市局相关执法人员参加了市法制办组织的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聆听专家解读,进一步强化了服务型行政执法的理论和依法行政意识。

四是持续抓好“三公统计”工作。为全面掌握局属各专业“三公”统计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收集整理了《安阳市“三公”统计制度汇编》,适时组织市局相关科室、普查中心和地方调查队负责人,召开“三公”统计工作开展情况督导推进会。听取各科室、普查中心和地方调查队负责人各专业“三公”统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对下一步工作方向进行规划打算。

四、抓好统计普法宣传,扩大统计法影响

以《安阳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为主线,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颁布及《统计法》纪念日为契机,安阳市各级统计机构以文艺演出,组织座谈,悬挂宣传标语、印发宣传彩页、制作宣传版面为主要形式,以网络、微信公众号、朋友圈为主要宣传载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普法氛围。

一是开展《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专场演出活动。12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当天在易园中心广场举办了“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专场文艺演出活动。市统计局和市内一县六区全体统计干部职工参加了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文艺节目、摆放宣传展板、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彩页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开展“在线访谈”互动活动。通过安阳行政便民网《在线访谈》栏目,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这一主题,就网民关注的统计法律法规等问题,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付保林在访谈现场围绕依法统计接受了安阳电视台《热线追踪》栏目的采访。

三是播放电子标语。在市党政综合楼大厅LED屏滚动播放一个月《统计法实施条例》宣传信息;

四是利用自媒体进行宣传。通过“安阳统计法治”微信公众号和微信朋友圈发布《统计法实施条例》全文;

五是通过刊物宣传。在我局刊发的《综合月报》上连载半年《条例》全文,通过《综合月报》月刊形式向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及各部门主要领导宣传《条例》的主要内容及重大意义;

六是组织广场宣传活动。8月1日在易园东门广场组织现场宣传,悬挂宣传条幅,制作摆放宣传展板,设立咨询台,向群众讲解统计建设、统计改革、统计服务、依法行政等相关知识。现场发放了统计法读本、《统计法实施条例》宣传单等宣传品500余份,有效宣传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

七是开展送法到社区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到安阳市文峰区三官庙社区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向社区群众宣传介绍《统计法实施条例》及《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发放宣传材料,使社区群众对统计法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各县(市、区)也根据市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街道、广场、社区等场所,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五。加强统计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2017年,市统计局共检查企业百余家,立案12起,结案12起,进行行政指导10起,办理上级转办案件2起。

一是开展2017年度全市统计巡查10月下旬,市统计局开展年度例行统计巡查。对林州、汤阴、殷都等县(市、区)78家企业统计数据质量及基层基础规范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集中座谈、数据质量检查、实地核查方式,现问题、整改问题、解决问题,帮助企业解决统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经查,78家企业中共发现问题企业14家,对于指标填写不规范,基础台帐不完善,指标理解错误,情节轻微5家企业进行了现场行政指导并责令改正对提供不真实统计数据的9家企业给予立案查处。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工作能力和统计社会公信力奠定了基础,有效推动了企业统计基础建设工作顺利开展,促进全市统计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对龙安区马投涧镇辛庄村农业普查中举报的问题进行核实。接到省农普办转来的关于群众反映龙安区马投涧镇辛庄村农业普查中存在摸底表填报造假的举报后,与地调队一道,深入龙安区马投涧镇辛庄村,采取查阅资料、与普查员谈话、到农户家询问、制作笔录等形式,对辛庄村农业普查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及时向省局进行了报告。

是对内黄县农业普查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查处。按照《河南省统计局关于做好对内黄县农业普查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通知》(豫统文[2017]59号)文件精神,我局严格落实通知要求,针对省统计局6月初对内黄县农业普查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责令有关部门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入整改,对相关领导进行了约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免职、党内警告处分和作出书面检查等相应的处分,并将查处结果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通报。

是积极推进行政指导工作。注重统计行政执法创新,建立统计行政指导制度,不断推进服务型统计建设。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理行政指导案件10起;针对部分企业未按时填报报表的情况,下达《统计报表催报通知书》20余份针对新入库企业对统计上报数据时间、程序不清楚的实际,下发《法律义务告知书》30余份告知统计对象要依法履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统计调查所需要的资料”的法定义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落实统计资料审核、签署、交接等制度,告知统计调查对象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制度将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告知统计部门将依法履行保密义务。同时,各县(市、区)统计局还建立了统计QQ平台,每月提醒统计调查对象按照上报统计报表,准确填报数据。通过有效的行政指导,相关企业特别是新入库企业的配合意识不断增强,上报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明显提高。 

六、认真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示范标兵

一是持续抓好示范点的跟踪问效。结合我市统计系统实际,今年,我局继续确定汤阴县统计局作为全市统计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培育对象。市局采取业务指导、督促帮扶的方式,指导汤阴局各项工作,促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创经验、出成效。先后2次到汤阴局进行工作指导,采取座谈、交流、检查等形式,了解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帮助汤队局更好的落实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

二是扎实做好示范标兵的培育和选拔。按照服务意识牢固,工作作风扎实、工作业绩突出的标准来培育和选拔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标兵,注重发现和培育基层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标兵。每年组织一次服务型执法示范标兵的评选工作,对在行政执法和行政指导工作相对突出的市局业务科室和相关县(市、区)统计执法人员给予“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的荣誉称号,并在全市进行通报表扬和宣扬,立标杆、抓队伍、强素质、树形象,努力形成争创先进、争当标兵的良好氛围。

七、全面做好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相关事宜

一是起草我市实施意见。代市委、政府两办起草《安阳市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初稿,征求七家部门意见及建议,提交市政府常务会。拟通过后提交安阳市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二是开展统计信用相关工作。一是建立全市“四上”企业及统计从业人员社会信用名录库;二是加入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切实负起作为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的责任;是继续做好统计上失信企业信息公示的宣传教育工作;建立统计从业人员信用库,加强企业信用和统计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管理

三是履行统计造假“一票否决”。对各级领导干部是否关于利用统计数据进行考核。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对干部任职考察和干部考核工作的统计工作评测与证明。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一年以来,统计法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定问题,与预期的目标和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多不足。有待于今后逐步加以解决。一是统计法治培训有待加强。少数地方、部门、单位、企业领导统计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受利益驱动干扰统计数据的现象仍然存在,瞒报、虚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二是统计工作任务和力量的矛盾仍然突出,统计执法力量薄弱,尤其是县区缺乏专职执法工作人员,法治人员兼职太多,任务繁重,有时处于应付上级任务的状态,影响法治工作水平的整体提高;三是执法主动性不强,力度不够。个别县区不敢大胆执法,导致县区对乡镇社区监督检查工作落实不到位,统计违法案件查处不到位,统计自由裁量权的执行不到位。针对以上不足,我们将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执法力度,抓好“双随机一公开”和年度例行性巡查等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法治工作水平,促进全市统计工作的健康发展。

 

 

201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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